各研究生培養單位、研究生:
為進一步強化研究生創新能力培養,加快產出自主創新成果,經研究,決定開展2025年濟南大學卓越研究生創新計劃項目立項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項目設置
2025年設立濟南大學卓越博士研究生創新計劃項目20項,每項立項經費為5000元;濟南大學卓越碩士研究生創新計劃項目40項,每項立項經費為3000元。
二、申報范圍
1.項目申請人具備開展項目研究的能力,包括項目負責人、團隊成員(不超過3人)。濟南大學卓越博士研究生創新計劃項目負責人由我校二年級或三年級在讀博士研究生擔任;濟南大學卓越碩士研究生創新計劃項目負責人由我校二年級在讀碩士研究生擔任。團隊成員與以上要求一致,鼓勵跨學院、跨學科組建團隊,團隊責任明確。
2.申報項目要緊緊服務國家重大戰略和區域經濟社會發展需求,聚焦學科前沿熱點、弘揚優秀文化,開展創新研究。特別鼓勵支持研究生開展基礎性、戰略性、交叉性、前沿性科學研究和共性技術研究,突出原始創新能力,滿足國家重大需求。
三、申報要求
1.申請人遵守憲法和法律,堅持正確的政治方向、價值取向和研究導向,遵守學校科研項目相關管理規定。
2.申請人有一定的研究基礎或已經著手進行研究。項目研究時間原則上不少于一年,須在基本修業年限內結題驗收。
3.申請人能夠妥善處理參與導師課題研究與自主科研的關系,并征得導師同意和支持。
四、項目管理
1.實行導師指導下的項目申請人負責制,導師負責該項目的業務指導和監督。
2.濟南大學卓越博士研究生創新計劃項目結題驗收時依托本項目獲得的學術成果須滿足以下基本條件之一:
(1)以濟南大學為第一單位且研究生為第一作者,在中科院最新SCI二區以上收錄期刊發表學術論文1篇(該論文不得作為申請博士學位時所提交的創新成果重復使用);
(2)以濟南大學為第一單位且研究生為第一申請人(或導師為第一申請人、研究生為第二申請人)獲國家授權專利1項(該專利不得作為申請博士學位時所提交的創新成果重復使用);
(3)參與獲得省部級及以上政府類科研成果獎勵,或項目負責人以第一位次獲得學校認可的一二類賽事省級二等獎及以上科創獎勵。
3.濟南大學卓越碩士研究生創新計劃項目結題驗收時依托本項目獲得的學術成果須滿足以下基本條件之一:
(1)以濟南大學為第一單位且研究生為第一作者(或導師一作,研究生為第二作者)在SCI、EI、CPCI-S、SSCI、CSSCI收錄期刊上發表學術論文,以及發表被學校認定的其他高水平論文(該論文不得作為申請碩士學位時所提交的創新成果重復使用);
(2)以濟南大學為第一單位且研究生為第一作者在“中國科技期刊卓越行動計劃”入選期刊和《中國人文社會科學期刊AMI綜合評價報告》所認定的權威、核心期刊上發表學術論文(該論文不得作為申請碩士學位時所提交的創新成果重復使用);
(3)參與獲得省部級及以上政府類科研成果獎勵,或項目負責人以第一位次獲得學校認可的一二類賽事省級三等獎及以上科創獎勵;
(4)參與獲得國家授權專利。
4.項目成果須與課題研究密切相關,原則上須標明“濟南大學卓越研究生創新計劃項目”資助和課題編號。
5.項目資助經費專款用于項目研究,經費支出范圍參照學校專項經費相關要求執行,經費分兩次報銷。項目中期,項目負責人提交中期考核表,項目進展順利者,一次性報銷項目資金的50%;項目終期,項目負責人填寫結題報告,結題報告及相關附件材料經導師同意,由推薦單位初審、研究生工作部 研究生院復審結題驗收后,一次性報銷項目資金的50%。
6.研究生工作部 研究生院負責對項目實施情況進行監督,對項目執行不力者,視情節給予經費暫緩、停發直至終止。
五、申報、結題程序
1.研究生自愿申報,項目負責人認真填寫《濟南大學卓越研究生創新計劃項目申請書》(附件1),交至培養單位并由培養單位根據限額(附件2)進行初審推薦,并將相關材料報送研究生工作部 研究生院。
2.研究生工作部 研究生院,組織評審專家組,參照《濟南大學卓越研究生創新計劃項目立項評審標準》(附件3),對申報項目進行評審。
3.研究生工作部 研究生院根據專家評審意見確定資助項目,并在學校范圍內公示3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后生效。
4.項目結題時,由研究生工作部 研究生院組織評審專家組進行驗收,驗收結果在全校范圍內公示3個工作日,無異議后,確定通過結題驗收的項目。
5.材料提交:
(1)研究生7月10日前將申請書提交至培養單位研究生管理辦公室。
(2)各研究生培養單位于7月15日前,將通過初審的申報項目提交至研究生工作部 研究生院。
(3)所需材料:項目申請書紙質版3份,電子版發郵箱。
聯系人:王帥82765385 郵箱 jndx_ygb@163.com
黨委研究生工作部 研究生院
2025年7月2日